寵物無「藥」可醫 陳其邁:生命權不可受限
日前藥廠販售人用藥品給獸醫院遭衛生機關要求改正,導致藥廠擔心受罰而停止供藥,影響所及,全國約200萬的貓犬等寵物將面臨斷藥危機,為此,立法委員陳其邁、蕭美琴今(24)日邀集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、中興大學獸醫系、亞太獸醫師聯盟會、台灣臨床獸醫師協會等團體與農委會防檢局、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共同召開公聽會,要求相關單位擬定辦法解決寵物斷藥的燃眉之急。
出席獸醫師代表表示,全台約1500家獸醫院,目前近8成皆使用人用藥品治療寵物,由於現行藥事法規定,獸醫院並非藥事法認定之合法醫療院所,藥廠不得販售人用藥品予獸醫院,因此獸醫院近期陸續收到藥廠發出的停止供藥通知,全國各獸醫院及診所已經面臨無藥可用的困境。陳其邁也拿出高雄、台中幾家動物醫院「庫存藥品用完即歇業」的公告,警示相關單位,一旦診所斷藥,全國200萬寵物將面臨生存危機。
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回應表示,人用藥品與動物藥品不同,衛生署不能替獸醫師背書。如果防檢局同意公告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的安全清單,衛生署即可放寬藥廠販售行為。防檢局代局長謝芙美則說,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的行為處於法律灰色地帶,不見得合法。日前立法院已經通過動物保護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的初審,防檢局會盡速研議制定獸醫師得使用人用藥品類別。
對此,蕭美琴質疑,日前立法院審查動物保護法時,曾要求農委會、衛生署研擬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、藥廠販售人用藥品予獸醫院的相關規範。農委會和衛生署目前進度究竟如何?且修法過渡期,寵物的生命權如何保障?而該法相關罰則過於嚴苛,是否一併修正?
陳其邁則批評,現行法明明未禁止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,防檢局長為何不敢言明?而食品藥物管理局依藥事法管理藥品的製造、流通與販售,獸醫師是否使用人用藥品,衛生署根本無權置喙。況且,在動物保護法中規範獸醫師用藥根本是急就章立法,非長遠之計;正本清源之策應該要修藥事法,開放人用藥品販售予動物醫院,再配套訂定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的具體規範。
與會代表也對防檢局、食品藥物管理局的發言紛表不滿,質疑政府兩單位互踢皮球,坐視用藥困境不管。部分獸醫師更直言,如果無法修法開放取得及使用人用藥品,不但獸醫院要關閉,獸醫師要被罰款入獄,全國寵物也只能等死。
會末,陳其邁、蕭美琴協調獸醫師、農委會防檢局、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意見,做成三項決議:一、根據動保法初審條文及附帶決議,農委會和衛生署應加速研議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、藥品販售人用藥品予獸醫院的相關規範;二、在修法過渡期,衛生署對於藥廠販售人用藥品予獸醫院的行為應權宜放寬;三、衛生署應研擬修正藥事法,讓藥商得合法販售人用藥品予獸醫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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